河源市首批一、二期企业环境管理专员上岗培训圆满结束发表时间:2020-01-11 15:51 河源市首批一、二期企业环境管理专员上岗培训圆满结束
开班仪式上,广东省绿色供应链协会常务副会长何明亮、河源分会会长张桥争、总顾问曾志辉等领导分别作动员讲话。 张桥争会长指出,《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企业是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对排污行为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他强调,广大企业应牢固树立环保法制意识,依法依规履行环保工作责任,而我们协会内设立:河源市环境管理专员管理服务中心以及举办此次企业环境管理专员培训,是围绕上述《条例》要求,帮助企业有效提升环境管理的水平,更好地担负起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曾志辉总顾问在讲话中强调,这次培训的对象是经“灯塔行动计划”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合格后,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协会审核合格的企业环保管理人员,主要针对环境管理专员具体职责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的,通过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持证上岗,依法依规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和义务。 何明亮副会长指出,为了适应当前环境形势,贴合企业实际需要,培训内容包括了《河源市企业环境管理专员管理服务暂行规定》、河源市企业环境管理专员职责、河源市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最佳企业环境管理专员评选办法、创建“绿色企业”有关问题等。他强调,参训学员要深刻认识企业环境管理专员以及做好环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提高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生产经营中的环境风险和环保问题,为企业发展和河源生态环境保护作贡献。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专心致志、认真投入,学习热情高昂、氛围浓厚,课堂秩序良好,授课结束后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讲授生动,指导性强,大大提高了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令大家受益匪浅。 培训尾声,按照《河源市企业环境管理专员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参训人员统一进行了环保基础知识考试,考试结果全部合格,成绩均达到了80分以上。广东省绿色供应链协会常务副会长何明亮为74名培训合格人员颁发了《河源市企业环境管理专员证》,并表示此次培训圆满成功,效果显著,希望企业环境管理专员们学有所成、学以致用,持证上岗后能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义务,做好企业环保管理工作,为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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